针对铅酸蓄电池的环保风暴刚过,环保部针对铬盐、多晶硅等行业的危险废物处理不力乱象,再次吹响了环保整治的号角。业内人士认为,针对问题企业先停产再整顿的严厉措施,将在短期内推高相关产品的价格,但从长期看,则有利于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实现健康良性发展。 “十一五”铬渣整治目标未完成 铬盐是我国无机化工主要系列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冶金、制革、颜料、染料、香料、金属表面的处理、木材防腐、军工等工业中,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我国国民经济中约15%的产品与铬化合物有关。 而拥有剧毒的铬渣主要产生于铬盐行业及少数金属铬企业的重铬酸钠生产过程中,铬渣中含有的六价铬易溶且不稳定,具有强氧化毒性,可以对人体、农作物机体造成损伤。 截至目前,我国仍有大量铬渣的堆放和填埋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部分铬渣甚至堆存于重要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这些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两个多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倾倒铬渣致污”事件,就是我国目前铬渣处理乱象的最残酷写照。 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曾联合发布《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力争到2006年,实现铬盐生产企业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在2008年底前,实现环境敏感区域铬渣无害化处置;在2010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五年前两部委提出的铬渣整治目标显然没有完成。 在中国化工网公布的《无机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摘要)中提出,到“十二五”末,铬盐当年产生的含六价铬铬渣要实现100%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置,彻底完成历史遗留的铬渣无毒化处置或综合利用。 假设“十二五”末上述目标可以实现,那也较原来两部委提出的既定铬渣整治目标整整晚了5年时间,这也意味着,这5年间类似云南曲靖的铬渣污染将随时可能再次出现。 问题企业先停产再整顿 2010年,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较大铅污染事件,其中一半以上由铅酸蓄电池企业引起。受此影响,2011年3月,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开始联合整治铅酸蓄电池行业。 据环保部的数据统计,截至7月31日,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1930家。其中取缔关闭、停产整治与停产的企业共计1598家,占全部排查企业的83%。 与铅酸蓄电池门槛行业较低、规模较小不同,铬盐行业门槛相对较高,企业数量更少。 有鉴于此,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从规模上将不及铅酸蓄电池行业,但整治的方式和决心却与早先的行动类似。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针对铬盐行业的环保整治,原则上与早先环保部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整治原则一致,环保部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对有问题的企业,一律采取先停产再整顿的原则,防止企业的拖延行为。 针对铬渣污染的行业自查行为已经开始。8月22日,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及铬盐分会专门就当前的铬渣污染问题在北京召开了《铬化物生产企业厂长经理紧急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会议,国内现有14家铬盐生产企业13家到会,其中7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此次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当事方之一的云南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深刻检讨。 尽管铬盐行业的铬渣处置问题多多,但从铬盐行业的集中度在逐步提高看,基本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产业发展趋势一致,将为今后的铬盐整治工作减少难度。 据中国无机盐协会统计,目前我国铬盐行业生产能力为33万吨,实际年产量27.28万吨;常年开工企业有14家,主要分布在我国河北、内蒙和辽宁及中西部地区。 而在2005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达25家,生产能力为32.9万吨。也就是说,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铬盐生产企业减少了11家,但是企业平均产能由1.26万吨/年增至2.6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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