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旬,国家电监会公布了《风电、光伏发电情况监管报告》。 《报告》称,2010 年7—10 月,国家电监会组织各派出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情况的专项调查。 本次调查共涉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667 个。其中,风电项目573 个,光伏发电项目94 个。《报告》披露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多项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监管建议。 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迅速 《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迅速。本次调查统计显示,截至2010 年6 月底,全国已建成并网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 2213.67万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46%左右。其中,风电并网装机容量为2200.37 万千瓦,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为13.30 万千瓦。 《报告》显示,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投资主体情况有较大差别。风电的投资主体相对集中,主要是央企和部分风能资源丰富的地方国有发电投资企业。而光伏发电因目前仍处于试验、探索阶段,投资建设项目规模小,投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根据《报告》,从风电接入系统工程的投资主体来看,在该次调查涉及的494个风电接入系统工程中,发电企业出资建设项目数、线路长度、变电容量占比均过半,分别为56.28%、55.18%、50.31%。光伏发电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当前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规模相对较小,其中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线路长度占81.34%,变电容量占86.36%。 《报告》还介绍了近年来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的收购情况。2009 年,风电及光伏发电上网电量为256.15 亿千瓦时,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0.70%,其中,风电256.10 亿千瓦时,光伏发电0.0560千瓦时。2010 年1 至6 月份,风电及光伏发电总上网电量为223.05 亿千瓦时,其中,风电222.54 亿千瓦时,光伏发电0.5176 亿千瓦时。 《报告》称,在国际能源和环境约束的大背景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和激励下,各方投资风电、光伏发电的积极性大大增加,使风电、光伏发电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报告》预计2010年底全国风电总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 万千瓦左右,全国光伏发电总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25 万千瓦左右。 披露四大问题 在看到风电、光伏发电成绩的同时,《报告》还披露了调查中发现的四大问题。 《报告》首先将矛头指向“风电发展规划和投资立项的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最突出表现便是部分地区存在大规模风电难以消纳的问题。 在蒙西地区和有“风电三峡”之称的酒泉,这一问题表现尤其突出,两地均属风电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但是因其风电发展规划侧重于资源规划,缺乏具体的风电送出和风电消纳方案,导致大规模风电送出消纳的矛盾日益突出。 《报告》提出的第二大问题,是“风电、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报告》称,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鼓励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但政策体系的完整性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性还有待加强。 《报告》称第三大问题是“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运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调查发现,目前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系统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风电接入系统缺乏明确的定义导致各方有不同的理解,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容易导致接入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分歧以及统计口径的不一致;二是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调度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需要根据风电、光伏发电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对于第四大问题,《报告》认为是“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发展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不断加大”。据悉,风电、光伏发电具有间歇性、随机性的特点,风电还有反调峰特点,对系统潮流控制、辅助服务调用、短路电流控制、电能质量保证等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由于风功率预测系统不完善,基础数据缺乏,准确度不高,电网企业无法根据预测的风力功率制定日前计划,运行方式的安排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提出整改要求及监管建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具体的监管建议。 《报告》指出,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应加强并网消纳的衔接工作。《报告》明确要求,电力企业要切实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条件下,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复上网电价及相关规定收购上网电量,严格执行风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做好电价附加调配工作,及时足额结算电费;风电企业应加强机组的管理工作。 此外,《报告》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监管建议。 《报告》建议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各地区风电、光伏发展规划,针对风电和光伏发电的特点,统筹考虑能源资源、电源结构、受电市场、输电廊道、电网建设、电网运行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 事实上,今年将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管理办法》有望成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协调、有序发展的一大利器。 日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我国今年首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政策,其要求从今年开始,全国各地和能源企业在发展格局中,新能源都要占据一定比例。此举无疑将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辟更快发展的通道。 《报告》另外指出,由于风电、光伏发电的各项技术仍是发展中的技术,建设成本较高,其在市场中的经济竞争力较弱,因此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财税政策,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激励机制。 据悉,相关部门对此已采取了措施。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发布《关于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对电价附加补贴的项目和金额做出了具体说明。该《通知》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6 月份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同时,《通知》还就配额交易与电费结算问题进行了具体说明。 《报告》还建议进一步抓好并网和运行管理,适应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安全运行有关问题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降低风电、光伏发电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安全性评价、辅助服务补偿管理工作、风电和光伏发电调度管理等工作,从制度上提升对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及运行的监管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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