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间,*ST超日公告,9月2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等签署《协议书》,约定由青海锦国兴、青海天华阳光、华能青海等三方合作开发青海省政府已配置的两个50MW光伏电站项目,以及就青海省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根据青海锦国兴、青海天华阳光与省政府签订的四方要求,上述两个50MW项目全部采购青海锦国兴生产的电池组件,不足部分可以从*ST超日采购,组件价格不高于华能青海共和20MW项目中标价格。 此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锦国兴与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天华阳光、华能青海等签署《协议书》,其将大力推动青海省政府已配置给青海锦国兴的两个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同时,该电站项目将采用青海锦国兴或公司生产的组件,这将增加公司最多100MW的组件销售量,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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