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查三处函[2013]396号 各利害关系方: 2012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40、4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原产于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为保证调查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条和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规定,应本案利害关系方REC公司和Hemlock公司的申请,商务部决定举行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为产业损害调查专题听证会,产业损害及因果关系以外的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 二、本次听证会定于2013年9月2日下午14:00-17:00在商务部(北京东长安街2号)召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2013年8月24日截止)将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电子载体2份送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商务部有权拒绝其参加此次听证会。 三、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式文本一式5份,并提供光盘等电子载体一式2份。听证会指定语言和文字为中文。 四、是否允许参加听证会以及是否允许在听证会上发言,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本通知同时在中国贸易救济网(www.cacs.gov.cn)上发布。《申请参加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可直接由网上下载。 六、经商务部审查后确定的参加听证会的各利害关系方名单及具体地址、会议日程等另行通知。 |
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匠光伏论坛 ( 苏ICP备08005685号 )
GMT+8, 2024-11-23 11:26 , Processed in 1.062500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