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超日债”风波至今,超日太阳负债累累,银行催款不断、供应商提起诉讼、董事长股份几近质押。 债权人忧心忡忡,担心本金不保,两度上访上海证监局,开始追究责任关联方。恰逢5月平安证券因万福生科(300268,股吧)成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此举引来“11超日债”债权人叫好,要求中介机构效仿平安证券,先行赔付。 “11超日债”的不堪 2011年11月10日,超日太阳公告证监会核准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 “11超日债”在2012年3月7日发行,4月20日公开上市,募集共10亿元。 在不少持有人心目当中,债券安全性最高,即使不盈利也能保本;另一方面,“11超日债”信用评级AA,票面利率高达8.98%,且流动性很大,易买易卖。 “钱放在银行,升值不够快,有点闲钱不如做投资,债券最安全,你只要放在那里一年半载,一定会赚翻”,投资人林先生(化名)表示,其买入70多万。 更让不少投资者心动的是,超日太阳2012年三季报显示,营业收入10.36亿,同比增长11.3%;净利润为1.48亿,同比增幅达39.13%。相对于2012年中报的净利润亏损1.42亿,三季报的成绩表现亮眼。 林先生介绍,不少投资者是2012年11月买入“11超日债”。然而,持有一个月后,公司宣告停牌,让不少债权人顿感心寒。 其实,光伏行业早在2010年开始走下坡路。2010年下半年开始,欧洲各国开始陆续削减光伏补贴,这对我国依赖出口市场的光伏行业来说影响不小。 欧盟委员会分别在2012年9月和11月启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光伏企业面临国外政策打压。 超日太阳在停牌公告称,公司受困于欧债危机与欧美国家的光伏产业政策、银行紧缩银根,催款不断等多重危机中。 据悉,超日太阳有3.8亿元借款逾期;董事长倪开禄和女儿倪娜已将个人持有公司40.5%股份几乎全部质押。2013年第一季度,超日太阳资产负债率达87.26%,应收账款达33亿元。 对此债权人深受打击,上海债权人杨先生(化名)告诉记者,“有些人是倾家荡产买入,养老金都投进去了。”1月,其与多名债权人上访上海证监局,要求彻查。 1月22日,超日太阳收到证监会上海稽查局《调查通知书》。 1月23日,“11超日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召开持有人会议,因到会票数不达标,《关于“11超日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议案宣告流产。 2月1日,超日太阳忽然复牌,当日跌幅20%,“都跌破八十块了,我心理素质不好,所以忍痛割爱”,杨先生表示。 3月7日,超日太阳如期支付了“11超日债”首期利息8980万元,但公司仍未能走出困境。 7月6日,因超日太阳连续两年亏损,“11超日债”正式暂停上市。 中介机构受到质疑 因担心本金不保无人赔偿,前述林先生提议,“当我们不能从超日太阳追偿我们所有损失的时候,我们只有把连带责任机构推上法庭,令他们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超日太阳上市的保荐机构,此次“11超日债”发行,也作为受托管理人。 在上述唐先生看来,“11超日债”在2011年申请发行时,公司就已有财务问题。 天健会计事务所在2012年4月对超日太阳出具“保留意见”的2011年审计报告事项中指出:第一,公司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以及何时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第二,公司组件销售往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收入金额及相应的销售毛利,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唐先生表示,在没有充分证据下,将该两项纳入“2011确认收入”,有不妥之处,容易造成公司偿款能力强的假象。 林先生等多名债权人则控诉,自债券发行起至2012年12月 停牌,中介机构并无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他们有义务作出客观、准确的调查,并且始终跟踪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一旦有与预期不同的先兆,他们有责 任和义务向债民告知”。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甘国龙称,“就是因为中信建投并无尽到审慎督导职责,所以才不会发布风险提示报告。” 除此以外,超日太阳“业绩变脸”动作、鹏元资信机构的评级下调动作,让不少债权人感到中介机构有猫腻。 据悉,2012年2月29日,超日太阳预告2011年度盈利超过8300万元。一周后“11超日债”发行。超日太阳却推迟2011年报的发布。直至4月26日发布年报时,超日公告业绩纠正为亏损逾5400万元。 “赶在年报前发行,发债后的业绩与预计盈利相差甚大,无论管理层还是财务、审计人员都应该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怎么事隔几天,公司的基本面就有了天壤之别呢。” 上述深圳投行人士称,以项目经验来看,中信建投做法有欺诈嫌疑。亦有投行人士称,保荐机构在债券上市公告书的重要提示中确有提及超日太阳业绩修正为-5800多万,已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对于上述问题,截至发稿时间,保荐机构未给予答复。 而在“11超日债”发行之时,鹏元资信评超日债为AA级别,而到了2012年12月27日下调为AA-,今年4月10日下调到BBB+,最终在5月20日下调至CCC。 甘国龙表示,本来“11超日债”高票面利率就不应该给予AA的高评级,不过公司债券的发行标准需要AA级,不少投资者怀疑中介机构间相互勾结。林先生还反映,超日太阳停牌、负面报道增多后,债券评级才出现下调,此举尽显“马后炮”,“若真为投资者考虑,为何不提前就进行下调以示风险?” 理财周报记者致电鹏元资信评级机构,公司称“11超日债”当时的分析师杨文鹏在去年已离职,另一分析师付洁则表示“自己是分析师,评级是评审委的事”。 后面怎么办? 债权人对保荐机构的不信任不止于此。今年1月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后,不少投资者表示绝不授权委托保荐机构去处理,“除非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承担并赔付我们所有债券持有人的经济损失,并以相对应额度的资产作相关法律担保。” 上海另一债权人邓先生(化名)曾致电上海证监局,建议处理案件时应该让超日太阳的保荐机构效仿平安证券。 据悉,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在5月出资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三亿元,存续期为2个月,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 甘国龙律师评价,若能借鉴平安的做法,是不错的解决方案。 但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并不这么认为,“效仿平安证券”仅仅是债友的一厢情愿,“万福生科案例是特殊环境的特殊产物”。在他看来,是万福生科用行政手段让平安妥协。 据他分析,“11超日债”事件不如万福生科案例复杂,只是超日太阳无立即公告公司经营状态和重大问题,保荐机构没进行风险提示。 “平安证券为了保护自己的牌照,从而把赔付额度扩大。但中介机构即使没有完全履行尽职责任,最多只被给予行政处罚,不可能被吊销牌照,如此下来,其不会去买单。” 还有一北京债权人提议,债权人应尽所能地收集超日太阳和中介机构欺诈的证据,“我一直持有"11超日债"至今,是因为我想追究这帮诈骗犯,算不上鱼死网破,只不过损失了点钱,但一定要中介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吴立骏表示,保荐机构是否要赔偿、赔偿范围等问题,需要等到证监会出结果才能做决定。 不存在赔偿问题 不过,不少投资者判断,“超日太阳不会违约”。 从行业情况上看,今年8月6日,中欧双方关于光伏产品的“价格承诺”正式实施,同意以限定最低价格方式、而非“双反”方式解决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洲问题,这意味着中国将得以避免在8月6日起被征收47.6%的高额关税。 在国内,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国内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刺激国内光伏需求的六大支持政策。同时,《意见》明确定下目标:2013年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 而在奉贤区,一名接近超日太阳的人士表示,有政府官员向超日太阳表态,“政府帮一点,公司努力一点,银行让一点。” “目前超日太阳在进行重组工作”,上海一固收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向超日太阳求证,对方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公司无法回复。 而在吴立骏律师维权行动中,他认为已“万事俱备”,只待证监会出立案结果,将立即帮数名债权人起诉,获取偿款。 “停牌前买入,但目前没有卖出的债权人,除非超日债违约,否则不存在赔偿与不赔偿的问题。”据悉,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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