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于两国公众公司审计监管的跨境合作继续推进。 在美国时间7月11日闭幕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中,中美双方达成共识: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和中国相关主管当局,继续就两国公众公司的审计事务所监管问题开展对话。双方承诺,继续就审计监管跨境合作进行磋商,并尽早建立一个符合可适用法律法规的监管合作机制。 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当天表示,中国监管机构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供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部分审计文件。在此轮S&ED启动前的7月9日,中国证监会已宣布,已完成了一家中概股公司的会计底稿整理工作并准备向SEC提供底稿。 美方之前一直在寻求获得与中方展开这样的合作,以便对那些在美上市中资公司的或有欺诈行为展开调查。 对于中美提交审计底稿问题,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昨日称,中国作为主权国家不应该什么都提交给美国。不过,中国有这么多公司在美国上市,也鼓励中国企业赴美上市,那么如果能有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也好,这样透明度能够更高。 阿特斯样本 阿特斯眼下正面临相关的调查。 在7月8日召开的一次听证会上,SEC试图说服法官制裁世界前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分部,旨在期望能直接从事务所手中调阅中概股公司的审计底稿。 当时,路透社报道称,SEC的一名官员在听证会上称,德勤全球未能提供审计记录,导致对一家大型太阳能公司长达3年的财务舞弊调查陷入停顿。“我们已经延迟很久。”SEC的助理执法主任Laura Josephs称,在不遵从SEC要求的同时,德勤还在为上述公司和其他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意见”。 该光伏企业便是在美上市的阿特斯。受该消息影响,阿特斯的股价在9日下跌了12.67%。 对于前述所谓财务舞弊调查,张含冰昨日对早报记者称,她并不担心将审计底稿移交给SEC,“我们对该部分销售的收入非常有信心,对审计的结果也很有信心。” 张含冰解释,这牵扯的是3年前的一笔销售业务。在2009年,光伏组件销售非常紧俏,阿特斯有一批货卖给了A顾客,但A顾客迟迟未能付款,于是阿特斯就将这笔货转给了B顾客,B立刻付款了。这造成A顾客不满,对阿特斯提起诉讼,告到了SEC,称阿特斯的销售数据作假。 “美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规定,一定要钱到账,才算销售完成。根据美国的会计准则,常用的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标准,分别是:1.必须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买卖的存在。2.货物或者服务已提供。3.买方给卖方的价格是固定的以及可确定的。4.回收是合理的有保障的。因此这部分销售是可以确认的,不存在会计欺诈行为。”阿特斯财务总监潘乃宏称。 夹在中间的 会计师事务所 张含冰透露,这批货大致是1.4MW,按照当时的价格,大概涉及200万-300万美元的销售收入。 “2010年6月2日,我们和德勤都收到SEC的要求。”张含冰称,“2010年8月底,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德勤向中国证监会提供了19箱审计底稿。中国证监会没有根据SEC的要求,分享上述材料,于是德勤夹在中间,很难办。” 张含冰称,“德勤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我们也是。就我们而言,我们所能做的,在2010年都已经做了。” “今年5月,德勤问我们,会计底稿是否涉及国家机密问题。我们的律师盖章签字了,说不存在,同意移交。德勤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张含冰称。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纠纷已在美国地方法院进行过审判。 据介绍,今年4月,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驳回了这项针对阿特斯提起的集体诉讼。该诉讼称,阿特斯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内容,并且违反联邦证券法。法院认为,原告未能充分指控该公司违反证券法律,并于2013年3月同意阿特斯请求驳回所有索赔。 但Laura Josephs7月初的表态显示,SEC对相关投诉的调查并未结束。 眼下,逾100家在美上市的中资公司,面临会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质疑,但由于这些公司在中国的审计机构拒绝向SEC提供客户的审计文件,SEC的相关调查频频受阻。这些审计机构包括全球主要会计事务所的中国子公司,SEC已对相关公司采取了法律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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