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于6月20起接受申请报名,有意愿申请的居民和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条件 申请主体分个人和企业两种,个人指具备在自有住宅屋顶装设光伏电站条件的居民;企业指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居民住宅屋顶装设光伏电站并向居民提供电力的企业法人。 1、个人申请项目采取个人自行建设模式,只限于在申请人本人自有产权所有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的项目。申请条件包括:建筑物产权明晰、屋顶承载能力满足要求(原则上每平方米应承载50kg,一般钢筋混凝土结构屋顶应具备承载条件)、电网具备接纳条件等。 2、企业申请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规模化建设,申请前须先取得拟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的屋顶产权所属居民同意的协议或意向,其它条件与个人申请相同。 3、其他建筑物屋顶或荒山荒地,拟装设光伏电站的按其他相关扶持政策办理,本示范工程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法 1、采用居民个人自建模式的,由居民本人,或居民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向所属县(市、区)发改委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从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jxdpc.gov.cn/)和遂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县发改委收到个人申请后,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确定申请的居民住宅屋顶是否具备建设条件,如具备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报吉安市发改委核定。 2、企业申请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位置、拟建居民家庭清单、拟建设规模、服务协议、电网接入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内容。企业申请直接提交吉安市发改委。 三、其它事项 1、省能源局正在会同有关单位筛选供应商目录,并将及时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网站公布。 2、本示范工程要求居民和企业从目录中自主选择供应商,在供应商目录公布前申报的居民,申请表中可暂不填写合作服务商,待目录公布后再行选择确认。 3、选择供应商时请申请人特别是居民申请人关注价格的合理性、售后服务、保修期限和供应商的承诺等细节,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对供应商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及时向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反映。 4、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相关风险由申请个人和企业自行承担。 5、申请方面的相关事宜,居民和企业可咨询吉安市发改委和遂川县发改委。 吉安市发改委能源科联系方式:0796-8224221 遂川县发改委联系方式:0796-632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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