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间,拓日新能公告,6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咯什瑞城签订了光伏电站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3.4亿元(含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合同,总承包范围包括喀什瑞城40MW电站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协调、协助发包人配合财政部完成项目审核验收及资金清算工作,光伏组件由发包人提供。合同执行期为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底。 此次签订合同总价为3.4亿元(含税),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4.26%,若合同得到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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