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6月20日晚间公告,6月19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招商局就在且末县境内开发建设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书。 合作协议同意公司5年建设100MW光伏电站项目,招商局将协助公司申报路条以及落实批复,且公司须在且末县注册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拿到一期路条后,注册资金增加至1000万元。 公司称,在且末县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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