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性逐渐显现与出口受阻的背景下,政府出台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通知》,我们认为这是纲领性文件,光伏的分布式应用将在政策的刺激下得到大规模的发展。这被誉为挽救光伏产业的又一重大扶持举措,一经出台便在业界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讨论。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光伏产业政策条文年年有,此次并未现不同。没有实质性配套举措出台的法律法规不会给光伏产业带来任何利好消息。 首先,现阶段我国尚不适合大规模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内太阳资源富足区及消费地区呈现出明显地域性差异,二者之间缺乏良好系统的协调,这给光伏电站的建设带来了诸多难题,严重制约了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速度和规模。拥有丰富太阳能资源的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电力需求较少,分布式发电的商业化运作短期内难以开展。 其次,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极大影响了光伏发电项目的实际运营效果。电网、变电站等光伏产业重要设施贫乏,西部地区电力无法及时输送、中东部地区太阳能发电难以时时并网,国内已建成的光伏电站运营效果不甚良好,企业盈利能力低下。鲜有企业、居民有兴趣涉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最后,鼓励分布式发电或仅是政府部门“美化政绩”的体现。光伏行业目前处于极度艰难时期,如何脱困是业界人士最为关心的话题。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扶持举措“千呼万唤始不出来”,光伏企业心寒意冷、怨声载道。相关部门此时颁布“不疼不痒”的条文大有安抚企业、平息众怒之嫌。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光伏企业内外交困,非实质性举措无法为企业赢得喘息之机。若光伏巨头生存问题难以解决,大谈光伏产业光明前景无任何意义。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应从重点龙头企业助手,认真研究光伏企业所面临的重点问题,以入资、入股、改组等手段力助光伏企业脱困,为来日燎原之势留得星星之火。 中投顾问《2012-2016年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建设光伏电站是光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关键性举措,是未来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不过,受资金、技术、配套举措、地方政策等因素制约,我国现阶段不适宜大规模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地方政府应尽快转变思维方式,切勿走“用明天的产能过剩来解决今天的产能过剩问题”的发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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