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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建屋顶光伏电站,既能隔热、又能个人发电自用,汉口中环星干线小区顶楼住户吴先生想在天台上建个电站,没想到向物业申请时遭到拒绝。个人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为何不能建立?卓伦小编跟您一起来探究。
据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个人申请自建屋顶光伏发电站,必须拥有使用权,但对于多层和高层以上住宅,屋顶区域是公共区域,整栋楼业主共同拥有使用权,不属于单独某一户。个人自建光伏电站本为鼓励新能源发展的举措之一,但屋顶产权划分成为难题。
对于没有产权情况,国网供电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若征得该栋楼所有业主的签字同意,通过物业方提出申请也可以批建,但是要让一栋楼业主多数同意,沟通协调难度比较大。这是困难亦是动力,我们可以小区公示制,不一定非要每个人签字同意,而是新建家庭光伏电站前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一定时间内只要该楼栋不是多数业主反对就可以实施,这样减少表决难度。并且,国家对于分布式能源的探索一直在进步,2015年8月26-27日中国分布式能源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也仅仅围绕“分布式能源新生态 ,深化电改·需求侧管理·节能服务·互联网+”展开,相信通过国际专业人士的共同探讨,对于促进国家光伏系统发电发展会有更加深远的影响。
挑战亦是机遇,近年来,国家也积极鼓励新能源发展,为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充分扶持“追风逐日”的新能源产业。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规定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具体回复日期,保证项目申请快速反馈。《办法》同时指出,要支持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项目优先建设,省级以下的项目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在工程建成后,通过并网调试验收成功后,电网企业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结算国家补贴资金、余电上网电量电费,并免费提供所有环节服务。对于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困难亦是动力,挑战亦是机遇,个人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发展并网是趋势,现在是困难,现在是挑战,但我们更要看到困难和挑战下的机遇,面对发展趋势加上国家的大力支持,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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