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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原项目名称: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剩余建设内容
2、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50,400万元
4、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4年底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286,885.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713,114.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219,577.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16,660,022.02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现已建成1#和3#厂房,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其他厂房尚未建设,1#厂房的多晶硅切片功能未建设。截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由于近两年来光伏行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对光伏设备的需求急剧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原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剩余金额54,307.08万元中的50,400万元全部进行变更,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88%;余下金额连同银行剩余利息全部用于原募投项目1#和3#厂房的项目收尾工作。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分别为42,000万元和42,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5,200万元和25,200万元,差额部分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由公司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不再新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而是通过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划付款业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3日在302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为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于2010年5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核字[2010]16号”项目核准;后经2012年9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并于2013年2月获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京技管项函字[2013]11号”的项目批复。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为104,300万元,将建成1~5#厂房,形成年产区熔单晶硅棒150吨、大尺寸单晶硅生长炉50台、区熔单晶硅生长炉30台以及多晶硅片4,800万片的生产能力,原计划于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硅晶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的1#厂房(多晶硅铸锭切片车间)和3#厂房(区熔单晶硅棒车间),累计投入金额49,992.92万元;目前1#厂房和3#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功能为多晶硅锭生产(多晶硅片前道生产环节)和区熔单晶硅棒生产,均由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其他厂房尚未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4,307.08万元,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当初规划项目时,光伏行业景气度高且市场环境较好,市场对光伏设备和产品的需求旺盛,而公司当时的产能有限,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且公司对新产品大尺寸单晶炉和区熔单晶炉的市场前景看好,遂在募投项目中规划了2#厂房(大尺寸、区熔单晶硅生长炉车间)、4#厂房(加工车间)、5#厂房(电气装配及库房)。
但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行业景气度下降,硅片、组件等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并处于低位运行,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甚至出现亏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逐渐减弱,导致光伏设备市场需求萎缩;同时,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当初预计的理想状态;导致募投项目剩余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继续投入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也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公司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从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与提高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剩余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投资建设新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的新项目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建设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具体投资项目
公司计划通过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建设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表中数据均为计划和预测数,一切以实际为准。
新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达到36GW,同比增长近12%。结束了欧盟太阳能光伏市场一枝独秀的状态,今年光伏市场更像是全面开花。10GW太阳能俱乐部有了五个成员:中国、德国、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德国更是被中国、日本和美国超越,让出光伏发电市场首位的宝座。今后,世界光伏市场的火车将会是以中日美为代表的环太平洋光伏市场做牵引,强力拉动光伏产品需求。
根据我国光伏产业“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目标将从10GW提高至15GW,而后对目标进行了调整,提高至21GW;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明确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对整个光伏行业是极大利好,也是指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国家重要政策,将会进一步促进国内光伏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升光伏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2014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明确通知: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条件、发展基础、电网消纳能力以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该政策的执行将有利地推动国内光伏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带动行业上游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展望2014年,在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政策的持续利好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持续扩大。预计201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43GW,我国将达到14GW,大型电站和分布式发电分别为8GW和6GW左右。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尚未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备案,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
2、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完成后,上网电价可能存在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4、新项目属于电力生产行业,日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生产管理不当等因素,造成电气设备使用寿命缩短、故障或损坏、电能的生产、传输和利用的效率降低、甚至人身伤亡等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说明
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和宁夏银阳50MWp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尚需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目前两个项目正在办理备案的前置审批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有利于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状况,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未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完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三)保荐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无异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建设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八、投资新项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新项目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为进一步拓展光伏终端市场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投资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新项目不仅能生产清洁的新能源电力,又能进行大棚农作物种植,产生额外的经济效益。经初步测算,新项目在持续运营的前提下,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3日
来自: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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