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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美光伏双反税率有望撤消 参照欧洲“配额制” 双方本月15号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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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9: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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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在中国光伏大会上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光伏分会秘书长孙广斌表示,美国有意向将于近期与中方接触,就去年对中国太阳能产品的“双反”展开新一轮磋商,目的是想参照中国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的方式,即实行“配额制”。

  据悉,中方对此轮磋商持原则性态度,并提出进行磋商的两项原则:1、须撤消之前SolarWorld在美国对于中国光伏企业“反倾销”、“反补贴”的指控;2、美国必须先取消之前定的税率(即反补贴2.9%至4.73%,反倾销31.14%至249.96%)。如果此轮磋商正式进行,中国光伏电池和组件企业,将有望再次对美出口。无疑,这将为当前中国光伏行业再添一重利好。

  2011年10月19日,以SolorWorld为首的七大企业组成的太阳能制造联盟(CASM)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申诉,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对进口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征收“超过100%”的进口关税。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公布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税率达31.14%至249.96%,分析认为光伏双反税率累积达35%以上,中国光伏制造商成本优势将丧失。

  来自: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发表于 2013-9-5 2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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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和价格承诺只能2选1,像欧洲一样又配额又价格承诺的话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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