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3]163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有关要求,决定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光伏电站价格
(一)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各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
分析: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日照资源不尽相当,分区域定电价是有必要的。将今年3月份的意见稿中的四类区域四类电价归纳缩小为三类区域电价,方便实际操作。
光伏的分区电价借鉴了风电的成功经验,通过价格竞争和发电竞争来规避超额利润,同时也能保证合理利润的下限。
根据日照条件和上网电价分析,在满发电的情况下I类地区的收益还是最高的,但是由于宁夏,青海海西,新疆等地的接纳能力极其有限,当地政府也有条件有目的地收紧了光伏电站的并网核准路条的发放。同时光伏电站投资者日趋理性,很少还会会在一个限发电严重或是几乎不能并网发电的地方投资光伏电站。
(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下同)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分析:给出了光伏地面电站高于标杆电价部份的资金来源问题。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此资金主要还是以电价附加构成为主,1638号文出台的同时配套1651号同时提高附加标准到1.5分/度。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分析:全电量补贴0.42元/度,规避了过去事先投资性补贴为主的金太阳政策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同时说明了补贴资金的通路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分布式光伏的保底收入就是当地“标杆电价+0.42元/度”,而正常情况下用电价格是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所以自发自用比例越高,收益越高。
(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分析:对分布式自发自用部份电量免收各类基金和附加,等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为直接收益,中间不打任何折扣。同时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它相关费用,降低并网成本。
三、执行时间
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2013年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析:2013年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后投运的项目,受影响的只有一二类地区,初步分析不会因此引起强烈的“抢装潮”。目前距离年底只有120天时间,考虑到西北冬天施工不便,同时各大发电集团和开发商早已预期年底的上网电价会下调,绝大部份光伏电站项目都是按原定计划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由于价格政策已经基本落地,原先积累的项目将会爆发,预计明年会因为大量项目的上马,上网电价和补贴政策会有一次深度的下调过程。通过两到三次的价格调整来控制光伏电站的规模。
四、其他规定
(一)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
分析:可再生能源规划,目前国家层面最新定调的是2015年累积35GW以上,今年确保累积装机16GW,未来几年10GW的量可以保证。
同时要想享受电价补贴要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就目前的实际操作层面上来看,除非对家庭户用系统做出特别豁免,否则很难在全民中推广。
目前本届政府正在积极改革,政府职能正在转变,限定规模以上的水电站,风电,火电,石油,天然气,铁路等大投资项目已经在过去两三个月时间内完全下放到各省份,能源类项目中还保留光伏和核电项目在国家层面。根据接近顶层方案设计人员的透露,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地面电站将会在国庆左右下放到各省份自行管理,并由审批制度向备案制度转变,通过补贴价格控制总体规模。
(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国家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成本变化情况等因素,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以促进科技进步,降低成本,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分析:按发电量补贴,原则上为20年,“原则”两字说明未来同一个项目的0.42元/度补贴还有变动的可能性。比如某地区性目前的白天平均用电价格是1元/度,五年以后如果当地的用电电价超过1.5元/W,此0.42元/度的补贴有可以降低或取消。同时也有可能会上调,比如小水电就是例子。但是管理层基本上就认同了当前的价格补贴形式。
靠政府补贴的项目毕竟做不大,未来补贴驱动会慢慢退出,光伏要想做大只能是降低成本。
(三)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但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
分析:虽然0.42元/度,简明易操作,但是中国各地电价和光照资源差很大,还是要以竞争方式来发现最合理的补贴价格。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必要的并网接入、计量等电网服务,及时与光伏发电企业按规定结算电价。同时,要及时计量和审核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与上网电量,并据此申请电价补贴。
分析:电网公司管控电量计量,类似风电,管控弄虚做假的通道。
(五)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电价结算和补助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的视同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助结算的监管,确保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调价后的各省份各地区最有投资价值表(略)
很明显,就算I类地区标杆上网电价是0.9元/度,理论上在满发电的情况依然是投资回报最高的地方,但是受限于当地电网容量,以及未来爆发的光伏装机潮,需要外送发电量的地方很难确定其收益的,光伏一定会走上风电的老路!
发改价格[2013]16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促进环境保护,决定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等环保电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分析:目前只将居民和农业生产以外的用电量提高至1.5分钱/度。未来中国的用电量增长将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和居民用电量,并且2015年以后的用电量装置长更多的将是三产业和居民用电量。
目前2011年的缺口是100多亿,2012年的缺口是200多亿。而平均每发一度风电的补贴要0.18元,每发一度光伏电平均要0.5元以上。1GW风电平均发电量约为20亿度,1GW光伏的平均发电量约为13亿度。今年累积风电装机是80GW,光伏16GW,到2015年风电约为100GW,光伏是35GW以上。平均每年新增所需的补贴资金约100亿。
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基金不光是补贴风电和光伏,并且理论可征收的电量还有相当一部份是收不上来的,预计未来两年的资金依然偏紧,还得国家财政的计划预拨。按现有政策测算,2016年以后的缺口将继续拉大。光伏降本的压力依然不小。
二、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
分析:为了提高电厂的技改的积极性,此次将脱硝电价提高了0.2分钱。
三、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除尘成本予以适当支持,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分析:PM2.5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降尘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以上价格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分析:还有20多天的缓冲时间。
五、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解决上述电价调整资金来源。各省(区、市)具体电价调整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研究拟订,于2013年9月10日前上报我委审批。
分析:这是此次电价调整的重点,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降火电的上网价格,由于目前火力发电厂负债偏高,估计下调的空间大约是1-2分钱左右
综合美国的页岩气革命,全球煤产能总体过剩,中国经济转型等多种因素一起考虑,未来两三年煤价还将是低位运行。
待9月25日后再做分析。
小结:
总体而言,此次文件的出台是政府和开发商,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以及央企,国企,民企之间博弈的结果。即初步解决了补贴资金的问题,也初步解决补贴资金来源的问题。很有必要,很接地气,但是最终还是要看落实情况。
但两份文件中也有很大的弊端,目前的分区域电价的补贴政策还是走的西班牙,意大利以及早年的德国的路子,比较容易引起市场的暴涨暴跌。特别是补贴资金的缺口依然很大,光伏必须要降低成本。
另外,德国,意大利,英国,希腊,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是每月公布光伏装机量,我们国家也应该及时按月的公布光伏并网量,方便政策调控。
中国光伏的FIT度电补贴时代已正式开启。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