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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要闻] 广西兴安“表演上班”光伏园 停产仍“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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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09: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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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打造的“千亿太阳能光伏产业园”,在全球性产业寒冬的背景下,仍实现年产值近47亿元,因此遭到质疑,并被曝“表演上班”、“利用光伏产业圈地”等事。被层层质疑覆盖的兴安,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赴兴安探访,试图揭开层层谜局。

       在被媒体报道“雇人表演上班造假”、“利用光伏产业圈地”之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将公路两侧“太阳能光伏之都”的广告牌撤了下来,并坦陈“兴安县光伏产业确实运行不稳定”。

       这是该县少有的低调之举。过去的4年多,这个湘桂走廊上世界最古老运河——灵渠所在的县城,始终以一座充满潜力和活力的新兴工业城市形象出现,宣称要打造“千亿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在遭遇全球性光伏产业“寒冬”后,2012年的最后几天,当《法制日报》记者奔走在兴安县几个工业园区之间时,尽管略显冷清,但仍能从一座座崭新的厂房、主干道上两排挂着太阳能电池板却没有接通线路的路灯中,察觉出“千亿产业园”的“雄心”。

       迎宾大道路灯用的是什么“电”

     隶属于著名旅游城市桂林,又“坐拥灵渠历史文化、猫儿山自然风光、乐满地欢乐休闲”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兴安县曾喊出口号要“着力把旅游业打造成支柱产业”。

       然而在2008年以后,尽管原本一片光明的光伏产业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但兴安县还是“从危机中嗅出了商机”,大力扶持太阳能光伏企业上马,率先在广西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

       兴安县官方对外称,到2011年,全县光伏上、中、下游入园企业已达18家,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

       而在这18家企业中,桂林尚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尚科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科伟达(兴安)太阳能光伏应用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均是吉阳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旗下企业或控股企业。因此,吉阳控股集团实际构成了兴安县光伏产业的主力。

       2011年9月,吉阳集团董事长孙良欣对外介绍称,该集团是一家能够研发所有生产装备,并拥有全产业链生产技术包括建厂能力的太阳能光伏企业。正因为此,该公司在兴安仅用了一年半时间,就超过了别人10年才能达到的产值。根据公司规划,“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集团将在兴安实现千亿元的产业规模。


       与此同时,当地媒体引用官方说法称,预计在2011年,“兴安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可实现产值100亿元,甚至更多”。

       这一预估最终未能兑现,在2012年2月当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兴安县县长阳明称,该县光伏产业虽遇寒冬,但仍实现年产值达4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1%,成为全县工业经济的状元产业。兴安县官网上的一则消息则称,光伏产业在2011年实现年税收约7000万元。

       在光伏产业进入全球性“寒冬”的关口,即便是47亿元,也被业内视为乐观。而这种乐观很快引起了媒体的关注。2012年11月下旬,一篇题为《广西兴安疑以光伏之名圈地雇人领月薪表演上班》的报道广受关注,该报道对兴安县官方所称光伏产业产值达47亿元、税收达7000万元说法提出质疑,兴安县的光伏产业陷入舆论漩涡。

       兴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蒋柱国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1年,全县光伏产业产值为46.53亿元,占全县规模工业的41.93%,上缴国税1000万元、地税4199万元。”其中税收总数5199万元与兴安县官方此前公布的7000万元也有较大出入。

       这些数据上的不统一,在“雇人表演上班”说法遭官方否定后,被视为当地伪造光伏产业“虚假繁荣”的又一个证据。

       而一个被兴安当地民众广泛视为造假的是,2011年年初,该县城区迎宾大道、志玲大道两侧的路灯上,被安上了两片太阳能电池板。这些电池板的电线被绑了起来,可以清晰地看到并未与路灯接通。这意味着,每天都正常点亮的路灯,使用的还是电网的电。

       近两年来,这数百盏路灯成了当地出租车司机口中的笑话,而太阳能电池板价格昂贵,很多人质疑官方为搞形象工程而耗费大额财政。

       《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上兴安县路灯管理所李所长进行求证。他告诉记者,这些太阳能电池板的确已经安装近两年,但是电池板都是由中科联伟达公司赠送的,由于使用太阳能电池板需要将现有的路灯更换掉,政府一直未拨付这笔钱,所以拖延至今。而最近购买路灯的200余万元资金刚刚到位,正在进行采购工作。

       “原来的路灯都可以使用,换下来以后怎么办?”记者问。

       “那就拆下来留着,看看哪个乡镇还用得着再给他们。”李所长回答。

       而针对民众反映太阳能路灯在主车道使用不够亮的问题,李所长称:“如果不够亮,我们就再接一条电线进去。”

       财政被指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在其他地方投资时,吉阳集团曾向地方政府提出这样的前置条件:县里要垫付500亩工业用地出让金和高标准厂房建设的奖金,前期投资达两三亿元,3年后业主才回购。吉阳集团在兴安县是否也享受了相同的待遇?

       在兴安县,多名官员向记者反映,该县由财政局担保,帮助光伏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一个多亿。而国家担保法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均明令禁止财政资金担保行为。

       一个可以佐证的事实是,2010年3月,兴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当年的工作报告中称:“为了推动我县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兴安县财政局关于向桂林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壹亿元用于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的请示》,并作出了批准决议,为筹措资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了工业园区的快速建设。”

       在前往兴安县财政局求证时,该局一名股长告诉记者,他也听说了此事,但如果财政局只是担保,那么资金不会进入财政局,也不会在财政局留下记录。应该向县政府或县人大核实。

       兴安县一名曾参与讨论过这一决定的领导,向记者证实了该决定的存在。“光伏产业上马之初,大家对这一产业的前景都不了解,后来王书记就带着我们四套班子,到江西新余去考察了两次,说服大家认可这一产业”。

       尽管如此,当这一做法提交到人大进行审议时,还是有两人没有举手同意。兴安县人大一名参与表决过该议案的官员向记者透露。

       对于这些说法,蒋柱国接受记者采访时均予以了否认,“据我了解,现在吉阳在兴安的负载大概也就5个亿左右”。

       记者了解到,地方财政对于光伏企业的支持,早已被写在了明文之中。2011年7月,桂林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决定》,其中对光伏产业的多条支持政策,均超乎寻常,例如:

       “凡在我市投资的各类太阳能光伏企业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后,其5年内实现并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扩大投资和研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银企合作,帮助重点企业和重大太阳能光伏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加强对太阳能光伏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市属各类担保机构加大对太阳能光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力度,由受益财政按其为企业当年累计担保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资助”。

       兴安县财政局在《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也公开表示2011年投入资金近两亿元,用于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而这份报告中也写出了投入与产出之间的窘境:“我县重点扶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由于受市场低迷影响,生产经营不景气,税收收入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财政收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难度较大。”


       一边大片土地闲置一边积极征地

       兴安县打造的“千亿光伏产业园”,在遭遇产业“寒冬”之后,最明显的表现就在于兴安县周边大面积闲置的土地以及当地政府与失地农民间的矛盾。

       《法制日报》记者走访得知,兴安县兴安镇内至少有两个村庄因光伏产业征地而正在向上反映情况。

       兴安县冠山村多名村民代表向记者递来一份求助材料。村民们在材料中称:“目前兴安县最少有近7000多亩优质水田被征后一直闲置荒废、杂草丛生,如果一年种两季水稻,每亩收粮1500斤,3年就损失上千亿斤粮食,相当于6万大学生吃一年的数量。”

       而真正让这些村民们感到不公的,正是兴安县建设光伏产业园所涉及的一块地。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冠山村所在的土地就被当地县政府相中,邮电部532厂建厂指挥部与该村签订了962.2亩土地征用协议,用于建设国家电信总局通信设备厂。2009年,该企业破产,兴安县政府参与拍得其中土地543亩。

       但冠山村村民感到诧异的是,兴安县政府收回的土地面积不是543亩,而是1555.3907亩。村民们认为,多出的土地,应该仍然属于该村集体,当地政府要征用,必须支付补偿。

       兴安县国土局给出的答复提出:“土地范围界限自始至终没有改变,原土地部门颁发的962.2亩土地使用证也无问题,至于多出的588亩,属于石山,而石山属于矿山,属国家所有,不再给与补偿。”

       针对光伏产业园的土地使用问题,蒋柱国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供了一份文字材料,材料称:“2008年以来,兴安县光伏产业园共获得自治区政府3个批次新增建设用地的批文,共获批土地面积60余公顷(960余亩)。此外,位于兴安镇冠山村的原中央企业桂林普天电信设备厂依法破产后公开拍卖,兴安县政府参与竞拍取得该厂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4.14公顷(约960亩),列入光伏产业园规划。”

       然而该县公开的一份光伏产业园规划图上,两个数据均有出入。规划图显示,收回冠山村土地为1500亩,仅冠山村处新征土地就为1148.05亩。

       针对大片闲置的土地,蒋柱国告诉记者,因为遭遇产业“寒冬”,很多企业的二期工程都停了下来,所以出现闲置。这与村民们说法不一致,记者在当地走访得知,许多空地闲置已有很长一段时间。

       一边是大量土地闲置,工厂大面积停工,另一边,大面积的征地仍在继续展开。在兴安县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阳明仍表示:“要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全力支持光伏企业发展、壮大,力争新上铸锭炉300台、切片机100台、电池片生产线20条以上,为打造千亿元光伏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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