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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观察] 光伏“双反”:美国初裁轻判的样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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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08: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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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裁税率落定的那一刻起,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一事的焦点,已经离开了美国、移向了欧洲。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的初裁税率。美方初步裁定,税率征收在2.9%至4.73%之间。

  针对美国“双反”,中国的光伏企业们已经做好了各种应对准备,但他们却对德国未来可能的动作忐忑不安——有消息称,3月底,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将在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申诉。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份额中,美国市场占比不足15%,欧洲市场则接近57%。欧洲市场中,又以德国为最大市场,当地70%至80%的光伏组件产品来自中国。

  真正关系着生死存亡的战场,在欧洲。但中国光伏企业不得不在一开始就全力去争,因为美国“双反”最终结果的样板意义太关键了——若美国“双反”最终裁定的惩罚性关税过高,不仅将使中国光伏产品远离年规模达30亿美元的美国市场,还将带动其他国家地区的“双反”加入。

  第一只靴子落地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的初裁税率,让等待结果的中国光伏企业集体松了一口气。美方初步裁定,税率征收在2.9%至4.73%之间。其中,对尚德电力(NYSE:STP)的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阿特斯 (NSDQ:CSIQ)为3.59%,天合光能 (NYSE:TSL)为4.73%,其他一些中国公司的税率为3.61%。这一裁决公布前90天,所有进口产品,都将被追讨相应的关税。“这一结果虽然不合理,但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影响并不大,毕竟,美国政府也要考虑增加中国产品关税后,对美国本土市场的影响。”阿特斯阳光电力全球销售与市场营销高级副总裁庄岩对本报记者表示,“反补贴的税率,只是让我们少赚3.59%的钱,而光伏产品在美国的售价本来就远高于欧洲的售价。”

  庄岩认为,这项惩罚性关税更多是“象征意义”。

  在本报采访中,多家中国光伏企业认可庄岩的说法,认为“初裁税率低于预期”,之所以判断为“象征意义”是基于:税率征收比例低于此前行业预测的10%~15%,更是远低于美国7家光伏企业提出的100%关税的水平。因此,美国商务部裁定甫一公布,数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光伏企业股价随之上扬。

  但这仍非最后的结果。在裁决中,美国商务部肯定了此前7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申诉,认为中国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政府补贴。6月,最终裁定将公布。此外,5月16日,美国商务部还将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税率的初步裁定。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在进行相关调查,预计于2012年底前完成。在此之前,正对反补贴和反倾销所执行的税率,均为临时性税率。

  应对

  “根据裁定,若中国产的光伏组件采用非中国大陆生产的电池片,则不征收反补贴税,此外,中国生产的电池片厚度低于20微米,则不需征收反补贴税。”阿特斯阳光全球市场高级总监张含冰介绍。

  张含冰告诉本报记者,对于初裁的结果,中国光伏企业也有应对的办法。目前,阿特斯组件产品所用的电池片,除了自产外,去年约有400MW左右,是从晶澳太阳能和第三地中国台湾地区采购。“晶澳的电池片约在18微米,且我们第三地生产的电池片也不用征税。”张含冰表示,反补贴的税收可有效规避。去年,阿特斯出口美国的量占全球12%。

  晶澳太阳能CEO方朋向本报确认,为了压低成本,公司的电池片厚度约在18微米左右。这样的好处是,节约硅的用料,而今,正好绕过反补贴税收。原先1W电池片需用8克硅,现在则需用6克硅。“当然,做薄电池片的前提是,保证电池转换效率和控制电池片的损耗。”方朋表示。

  方朋透露,针对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的“双反”措施,公司将通过第三地生产来实现对美出口,并考虑今后在美国设立工厂。

  英利绿色能源美国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Robert Petrina也表示,“正如我们在提交给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证词中所陈述的,我们没有倾销产品,而且我们也相信,我们没有获得任何不公平的补贴。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我们都将继续致力于美国光伏市场的开发”。

  除了规避税收之外,不少光伏组件厂开始致力于向光伏电站项目拓展。2011年,阿特斯公司的19亿美元营收中,10%来自于系统和项目的开发。公司计划在2012年、2013年,电站项目的营收比例要上升到25%和40%。保利协鑫和无锡尚德亦在加强此领域的拓展。

  据悉,无锡尚德作为全球最大光伏电池制造商,去年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22%。尚德表示,公司对美国“双反”调查做了大量应对,将继续按计划扩张海外市场份额。

  博弈

  这一裁决对美国商务部来说,也并非易事。初裁结果公布时间,曾三度被延迟。美国商务部受到来自本国和中国光伏企业的双重压力。

  2011年10月,美国SolarWorld等7家光伏企业向美政府提出,要求美国向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超过100%关税。这7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理由是,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倾销产品且接受政府高额补贴。据国外媒体报道,2012年总统大选将至,美国总统奥巴马面对中国竞争和清洁能源政策遭到了共和党竞争对手的批评。

  美国针对中国的“双反”提议,被中国光伏企业及其在美国的客户警告为,此举将导致美国消费者承担经济损失。中国商务部亦批评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调查是“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

  美国的“双反”提议,也受到来自美国国内平价上网联盟(CASE)的抗议。CASE提出,希望政府能够考虑光伏下游安装企业的利益,重视“双反”对美国就业带来的恶劣影响。该组织调查显示,美国如果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将在未来三年内净损失5万个工作岗位。

  3月21日,中国光伏企业再次通过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就这一裁决作出声明,首先指出“美国商务部此举政治目的超越法律授权”。

  博弈自始至终不曾停止。不过,业内目前更加担心的,已经不是美国“双反”事件本身。

  近日,有消息称,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已采取行动,将于3月底在欧盟提出申诉,指控中国太阳能产品廉价倾销的不公平竞争。德国媒体称,德国该联合会约有800个产业会员,联合会指出,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须遵守国际贸易自由以及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公平竞争使德国本土太阳能产业深陷危机。

  该联合会举出的实例是:柏林光伏电池生产商Solon在去年12月宣告破产短短一周后,德国电站制造商Solar Millennium也宣布倒闭;另一家光伏电池制造大厂Q-Cells更在财务危机中挣扎,股价下跌99%;德国光伏企业Sunways甚至在今年初被位于中国江西的赛维LDK收购。

  “中国太阳能板制造商在国家原料与财政的双重支援下,以低于德国产品30%的价格,将中国产品倾销到欧洲市场。”德国第二大太阳能企业Solar World总裁Frank Asbeck称。

  由此,对于中国光伏企业来说,美国“双反”的最终结果究竟为何,显得更具“样板意义”——中国光伏企业若拿出有效方案,在美国“双反”中赢得胜利,才有望杜绝其他国家地区的效仿。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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