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tianyang_wy 发表于 2023-12-10 16:15:35

天津发改委《关于做好我市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2021年保障性并...

本帖最后由 yutianyang_wy 于 2023-12-11 13:55 编辑

2021年6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2021年保障性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模超过50MW的的项目要承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或提供相应的调峰能力,光伏为10%,风电为15%,且储能设施须在发电项目并网后两年内建成投运。相同或临近地点建设的归属同一集团公司的多个项目,单体容量不超过50MW的,全部视为同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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